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天津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8860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为天津某生物科技公司成功登记300万美元外债,标志着天津市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正式落地,政策红利及时转化为企业利益。

今年5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天津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根据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举借外债

由于高新技术和专业化,创新型企业净资产规模较小,按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测算的可贷外债额度往往很小在便利化试点政策下,可借入的外债金额增加了近两倍试点企业举借300万美元外债启动项目建设,购置生产和R&D设备,年利率在3.2%左右,资金综合成本明显低于国内融资

为使试点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会同天津市相关部门现场办公,指导企业准备申请材料,提前进行初审,高效完成外债签约登记手续,支持企业尽快回笼融资资金当天,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快速为企业办理外债开户手续,为企业量身定制资金使用和还款计划,提供汇率对冲工具,帮助企业锁定外债资金成本,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将继续多渠道广泛宣传试点政策,服务天津高新技术和专新企业跨境融资需求,推动试点政策增量扩大,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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