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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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优化天津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其中明确,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同日,昆明宣布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市民拟购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另外,宜昌发布通知称,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房屋所在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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